河北/秦皇岛-2026-06-04 00:00:00
中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政法委员会山海关区“雪亮工程”项目维保服务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山海关区"雪亮工程"项目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
| 秦皇岛市正蓝科技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号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 秦皇岛市正蓝科技有限公司 | 山海关区“雪亮工程”项目维保服务 | 按要求完成本区“雪亮工程”维保服务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红梅、张彦华、李清河、孟广杰、刘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价***万元以下部分按其*.*%计取,***万****万元部分按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政法委部门中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正合街*号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筑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号数谷大厦七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会杰
电话:************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