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6-06-04 00:00:00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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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年限 |
面积约{㎡} |
起拍价 (元)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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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武乐镇乡道***胜岭村长其屯处地块(含地上构筑物)**年租赁权 |
**年 |
****.** |
*****.** |
*****.** |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查阅相关资料,并于****年*月**日**:**前按竞买须知要求携带转账凭证及证件原件(个人报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名称: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新城支行
展示时间:****年*月****日
展示地点:贵港市港北区(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买人提前与本公司取得联系,预约统一查看标的时间。)
咨询电话:************ ***********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号天河花园小区*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我公司拍卖业务规则,我公司将于****年*月**日**:**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公开拍卖位于武乐镇乡道***胜岭村长其屯处地块(含地上构筑物)**年租赁权。现将有关竞买须知敬告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采用现场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敬请竞买人注意拍卖时间:****年*月**日(星期四)**:**开始拍卖,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场领取竞买号牌,遵循拍卖秩序依次入场。
四、拍卖说明及瑕疵声明
*.本次拍卖标的:位于武乐镇乡道***胜岭村长其屯处地块(含地上构筑物)**年租赁权。(详见拍品目录),佣金:成交价的*%。
*. 标的数量或面积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标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交付),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租赁押金。拍卖佣金应当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我公司账户(户名: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新城支行)。
*.拍卖公司提供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标的。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买受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五、经营范围与租赁条件:
*.租赁条件:
(*)竞买人与委托人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的。
(*)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的。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未查询到该企业关联的裁判文书(包括再审和执行文书),无被执行信息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经营范围与要求:
(*)自行投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及国家明令禁止经营项目。租赁期间,买受人必须合法经营,如从事非法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民事纠纷等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
(*)租赁期间,买受人非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改变交通养护站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否则,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恢复交通养护站原貌,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赔偿。
(*)租赁期间,买受人如欲将标的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经委托人同意,并办理转租手续,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交通养护站。经委托人同意转租的,在转租期间,转租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的所有债务,由转租承租人与买受人双方自行解决。
(*)买受人应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买受人经营或生活造成的一切违法或安全伤害事故由买受人全部负责,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在标的内摔倒等给买受人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委托人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租赁期间,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负责。
(*)租赁期间,买受人确实做到门前“三包”:“一包”门前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二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三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等。否则,造成损害事件由买受人负责,同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第三条进行处理。
(*)租赁期间,买受人负责交通养护站的所有设施设备修缮或更换,还有门面清洁、保洁工作。
(*)租赁期间,买受人及其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自行负责。
(*)买受人租赁的场地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等经营项目,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
(**)买受人可自行根据自己经营需要进行装修,装修施工方案应事先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同意方可施工,委托人不承担一切装修费用。装修、施工的添附物与标的构筑物、土地不可分割部分,租赁期满后归属不动产所有人。动产附合于不动产,成为不动产重要组成部分的,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标的建筑主体结构,因施工不当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和赔偿。
(**)租赁期间,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经营的一切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双方租赁期满合同终止或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经委托人同意后,买受人可拆除自己装修的设备,但不能破坏地面设施和原构筑物,且委托人不承担因拆除装修设施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租赁期间,因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租金和水电费交纳方式:租金按年度交纳,签订租赁合同后交纳第一年度的租金。租赁期间,由委托人提供水、电源,水、电费用按每月实际用量计收,委托人根据当地公布的营业性水电费按用量向买受人收取水电费,另外,委托人按买受人水电用量每度加收*.*元损耗费。如买受人不按时向委托人缴纳租金或水电费,委托人即作停电停水处理,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凡因买受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买受人所预交、剩余租金全部作为违约金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再退还。
六、标的成交签订合同的时间、押金、方式
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买受人权利,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后,将剩余保证金转入委托人账户。
租金分两期支付,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前五年的租金*****元,并一次性交清租赁押金(按照三个月租金标准共计****元)及水电押金(按一个月租金标准***元);在第五年租期满前*个工作日支付后五年的租金*****元;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不足部分,由买受人另行补足。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委托人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开始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买受人需按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使用标的。
七、拍卖方式
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采用现场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八、拍卖流程
竞买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拍卖方式和加价幅度进行竞买,凡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买无效;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叫价举牌,不得阻挠拍卖主持人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人的应价为要约表示,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除非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否则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索竞买人因此给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会记录表》。
十一、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资料,或未能按要求缴纳拍卖成交价款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竞买人向本公司签署、提交的文件、材料所载明的地址为竞买人接收函件或法院文书送达地址。竞买人如不接收函件或法院文书的,以退回之日为送达日。如需变更,需书面告知。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拍卖公司:贵港市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 ***********
公司地址:贵港市布山路****号天河花园小区*号楼一楼(万达广场西门对面)
拍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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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物名称 |
租赁 年限 |
面积约{㎡} |
起拍价 (元/年)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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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武乐镇乡道***胜岭村长其屯处地块(含地上构筑物)**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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