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服务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2026-06-04
北京 招标采购
副食品采购服务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北京-2026-06-04 00:00:00
北京-2026-06-04 00:00:00
副食品采购服务采购意向公告(第二次)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采购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副食品采购服务 |
采购内容:本次供货为*个餐饮点位进行供货,
计划分*个包:*个包为全品类配送*个点位(昌平区),年度预算***万元;*个包为全品类配送*个点位(昌平区*个,海淀区*个),年度预算***万元。兼投不兼中。服务期不超过*年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供货内容为全品类配送,包含米面油、水果、畜肉、禽肉、蔬菜、豆制品、水产品、蛋类、奶制品、调味品、干菜类、山杂、饮品和预包装食品等主副食品、前厅后厨等日常使用低值易耗品采购及配送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配送要求:
*.粮油类
符合国家粮油检验标准,根据甲方要求每批次出具检测报告。
*.蔬菜水果蛋类
当日采购,根据甲方要求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蛋类
当日采购的鲜蛋,加工类蛋制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出具重金属、微生物检测报告。
*.肉类
鲜猪肉需供应鹏程食品、北京二商、得利斯公司制品;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有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和合理的含冰量;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出具肉类制品检测报告;冷冻食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水产类
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淡水鱼、虾、贝类必须鲜活,大小均匀,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水产需提供厂家合格证明,且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豆制品类
新鲜豆制品需当日采购。
*.干调类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分品种出具检测报告;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不含有转基因原材料。
*.乳饮类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所订货物原则上每日**:**在各点位完成卸货,如因数量、质量等原因需退货、换货、补货,乙方应于当日**:**前一次性完成。
采取汽车运输方式。春末至秋初等三季较热天气配送畜肉、冷冻、奶制品等食品必须使用冷链运输车,全程冷链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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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要求: *.粮油类 符合国家粮油检验标准,根据甲方要求每批次出具检测报告。 *.蔬菜水果蛋类 当日采购,根据甲方要求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蛋类 当日采购的鲜蛋,加工类蛋制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出具重金属、微生物检测报告。 *.肉类 鲜猪肉需供应鹏程食品、北京二商、得利斯公司制品;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有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和合理的含冰量;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出具肉类制品检测报告;冷冻食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水产类 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淡水鱼、虾、贝类必须鲜活,大小均匀,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水产需提供厂家合格证明,且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豆制品类 新鲜豆制品需当日采购。 *.干调类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分品种出具检测报告;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不含有转基因原材料。 *.乳饮类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所订货物原则上每日**:**在各点位完成卸货,如因数量、质量等原因需退货、换货、补货,乙方应于当日**:**前一次性完成。 采取汽车运输方式。春末至秋初等三季较热天气配送畜肉、冷冻、奶制品等食品必须使用冷链运输车,全程冷链配送。 根据采购方要求,一物一码,打码贴签。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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