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2026-06-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医医院安保和保洁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山市五通桥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中心路
被投诉人:犍为县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圣泉路***号
被投诉人: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文体中心档案馆四楼
相关供应商:峨眉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东路***号*幢。
相关供应商:四川龙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号***室。
相关供应商:四川省眉山精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南街***号诗书西苑**栋单元*层
四、基本情况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犍为县中医医院中医医院安保和保洁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标专家应当停止评审而未停止评审。*、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中明确体现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白班(*:*****:**)即**小时,夜班(**:****:**)即**小时,该规则将单日在岗时间直接定为*****小时,远超《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日工时不超过*小时”的标准,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投诉事项*:评标专家应当停止评审而未停止评审。*、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保安服务人员基本条件中明确要求为男性公民。招标文件中设置身份为年满**周岁且不超过**周岁的男性公民,构成歧视性条款,以不合理的条件对女性实行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投诉事项*:本项目第*、*、*中标人候选人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低于成本报价)
投诉事项*: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犍为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