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主要农作物施肥配方验证田间试验实施主体遴选公告的补充说明
2026-06-04
安徽/蚌埠 变更澄清
关于蚌埠市主要农作物施肥配方验证田间试验实施主体遴选公告的补充说明
安徽/蚌埠-202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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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蚌埠市主要农作物施肥配方验证田间试验实施主体遴选公告的补充说明
*.“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主要农作物肥料田间试验实施主体*个”即本次遴选*个田间试验项目,*个试验选定* 家实施主体,同一申报主体可入选多个试验。
*.“申报主体为蚌埠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或种植经验丰富的种植大户,土地经营权稳定、无纠纷。”申报主体新增蚌埠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运营的从事农业科研生产的非一类事业单位。
*.附件*中“申报主体发展情况:从事农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得**分(营业执照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县、市、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得*分、*分、**分(相关文件复印件)”中补充从事农业科研生产的非一类事业单位此项基础得分** 分,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同一经营主体可申报*—*项试验,申报多项须分别填报申报表,并具备对应试验地块与实施能力”即申报主体可多项申报,专家组根据遴选项目得分,参考实际申报主体的数量和项目,确定试验实施主体。原则上一个申报主体最多承担*项田间试验,若某一田间试验项目仅有*家申报主体,为确保田间实验按期开展,则不受最多承担*项田间试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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