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2026-06-04
四川/广安 招标采购
关于公开遴选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四川/广安-2026-06-04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四川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川发改数据规〔*******号)、《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广数发〔*****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遴选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权运营模式

采用整体授权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法人组织作为公共数据资源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开发、运营,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二、授权运营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重点围绕广安市授权运营数据资源目录(详见附件*)开展数据产品开发和应用场景探索服务。

三、授权运营期限

授权运营期限为*年,自授权运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申报机构条件

申报机构应当为独立法人组织,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数据资源加工、运营所需的管理、技术和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及我市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二)应具备数据资源加工、运营所需的管理和技术能力,能够引入多元数商和社会数据资源。

(三)具备相应的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件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

(四)在本地具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所需的办公环境、软硬件条件、专业团队等基础保障能力,并满足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所需的技术服务条件;具备及时响应政府监管要求的技术管理能力。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中关于运营机构的其他要求。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

(二)申报受理申报机构于*********:**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扫描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安市数据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查评审市数据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技术能力、方案可行性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个工作日。

(五)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协议,协议将明确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范围及目录、运营期限、数据产品清单及审核要求、技术支撑平台、资产归属、运营信息披露要求、风险监测和成效评价标准、数据安全要求及各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数量应不少于*家,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数量少于*家,本次资料申报截止时间起**日内将另行发布遴选公告。

协议期内,根据公共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要求收取使用费,标准由公共数据提供单位、市数据局、运营机构三方在国省相关规定以及行业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本公告由广安市数据局负责解释,详情咨询安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广安市授权运营公共数据资源目录

*.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

*.广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评审标准

广安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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