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2026年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026-06-04
吉林/松原 招标采购
乾安县2026年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吉林/松原-2026-06-04 00:00:00

乾安县****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秸秆全域化全量化示范区建设的工作要求,现就全县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以下简称秸秆收储中心)项目建设制定实施方案。

二、支持范围

按照属地为主、自愿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兼顾区域平衡与产业需求,****年优先在我县支持秸秆资源量较大乡镇开展中心的认定和建设工作。主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开展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储库棚、分拣场地、装卸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装载机、运输机、打包机、粉碎机等收储加工设备购置及场地硬化。

三、补助标准

(一)已建成且通过认定的收储加工中心。可享受除基础设施建设以外的新购置机械设备等方面的奖补,补贴金额为投资额**%,最高补贴***万元,与农机购置补贴不可同时享受。新购买的机械设备发票开具时间是本实施方案制定发布后,其中购置的机械设备享受补助,最终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以聘用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验收,审核后确定补助金额。

(二)新改扩建的收储加工中心。按投资额**%补贴,最高补贴***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收储场地基础建设、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完善等。

四、主体资质要求

在乾安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从事秸秆收储相关业务并具备一定加工利用能力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申报主体需具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相关业务的合法资质,在申报过程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建设规模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指标分配情况的通知》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第**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拟在我县建设两个秸秆收储加工中心。

工作流程

为发挥基层主导作用,中心建设实行“县级认定、市级审核、省级抽查”简易工作流程。

乾安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辖区符合条件的主体并开展申报工作,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走访、业绩调查等程序,对建设主体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考察,考察意见报送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抽查,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建设完成后向社会公布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名单,推动各地中心加强秸秆收储加工能力建设。

七、工作要求

要严格审核,建立项目基础材料档案,依据相关要求严格核报,项目建设中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环保等要求,如涉及招投标等程序的要严格实施。各主体对照《吉林省分布式原料化秸秆收储加工中心建设导则》开展建设,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取消项目申报及扶持资格,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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