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2026-06-04 00:00:00
副食品供应保障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附件*
医院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将对医院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进行采购,现将相关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开征询,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自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以及在医院驻地具备承担医院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进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具有一证即可)。
(九)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副食品供应保障内容为畜肉、禽肉类、水产品。年采购金额约为***万元,具体数量约为: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年用量 | 备注 |
* | 畜肉类 (猪、牛、羊肉等) | 公斤 | ***** | |
* | 禽肉类(鸡、鸭肉等) | 公斤 | ***** | |
* | 水产品 | 公斤 | ***** |
中标人为采购人每日机关餐厅、住院部餐厅配送副食品,数量以采购人每日下单数量为准。
四、意见反馈方式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目材料,书面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如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人
联系人:马助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