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各子分公司2026年-2027年工器具及配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04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中标结果
新朔铁路各子分公司2026年-2027年工器具及配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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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朔铁路各子分公司****年*****年工器具及配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罗德慧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内蒙古/呼和浩特-2026-06-04 00:00:00
新朔铁路各子分公司****年*****年工器具及配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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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朔铁路各子分公司****年*****年工器具及配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朔铁路各子分公司****年*****年工器具及配件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包头市显通贸易有限公司 | 河南鸿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框架合同范围内物资全部供货完毕,以先到达者为准,达到后合同自动终止。供货具体到货时间、数量由招标人根据生产情况通知中标方接到订单后**日内到货。 | **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业绩 | *、新准履带橡胶板、喊话器等材料框架采购、国能新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准池橡胶板等通用材料框架采购、国能新朔准池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机务公司****年换向阀等材料配件框架采购、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年*月**日 *、防溜铁鞋等材料配件采购、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年*月**日 *、大准电线电缆等材料采购、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年*月*日 *、大准履带橡胶板、喊话器等材料框架采购、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大准铁路分公司、****年*月**日 |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买卖合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年**月**日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罗德慧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