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2026-06-04 00:00:00
关于****年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项目(二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区发改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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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光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年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项目(二标)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光政函〔****〕**号)及有关材料,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光坡镇水产养殖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原则同意建设****年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项目(二标)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栋钢化膜养殖棚,面积为****平方米;*个高位池,面积为****平方米;*栋管理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座机房,面积为**平方米;配额建设标粗池*个,水池*座,水闸门*座及道路、场地硬化和室外水电设施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港口区****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后续下达港口区的****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个月。
六、项目的勘察、监理、施工、设计等金额未达规定标准,不需进行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水域滩涂养殖证(桂港口区府(海)养证[****]第*****号)、(桂港口区府(海)养证[****]第*****号)。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年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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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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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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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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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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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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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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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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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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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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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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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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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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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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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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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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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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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万元以上,勘察、监理、设计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万元以上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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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