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江监狱福建省闽江监狱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6-04
福建/福州 中标结果
福建省闽江监狱福建省闽江监狱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福建/福州-2026-06-04 00:00:00
福建/福州-2026-06-04 00:00:00
福建省闽江监狱福建省闽江监狱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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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监狱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闽江监狱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浦头湾**#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章鱼鲜生(厦门)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五路**号*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福建省闽江监狱机关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需求 | *(项) | ¥*,***,***.**** | ¥*,***,***.** | *、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物资品质应当不低于采价的大型商超当日销售的同品牌同规格物资品质。中标人提供物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以行业标准为质量标准。 *.*、中标人所提供具有外包装的物资应当是原厂原包装,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物资包装破损率为零。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的保质期应在二分之一以上。 *.*、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按地方或行业标准执行,且不得低于采价超市的质量标准。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福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福建省闽江监狱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