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6-04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 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法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法库县南外环路纪委办公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进百家超市(法库)有限公司
地 址:晓东街**号**网点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二、服务需求: (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要求: 食品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