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尔木港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港青生产实时数据接入大数据中心调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6-04
浙江 招标采购
【青海格尔木港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港青生产实时数据接入大数据中心调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2026-06-04 00:00:00
浙江-2026-06-04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青海格尔木港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青海格尔木港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港青生产实时数据接入大数据中心调试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安装调试服务 | * | 项 | *% | ********** | 青海格尔木港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场站升压站、逆变器等生产实施数据调试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鉴于接入大数据中心工作属于湾沙光伏《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总承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的工程遗留事项,****年*月**日,经格尔木港青与总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并形成《总承包合同商谈会议纪要》,原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接入大数据中心工作,现由格尔木港青、总承包单位及江苏金智签订三方协议,并由格尔木港青实施和费用支付。 (二)单一来源依据 依据《总承包合同商谈会议纪要》,本次采购生产实时数据接入大数据中心调试服务由格尔木港青、总承包单位及江苏金智签订三方协议。 依据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十条第(十)款“按限额管理原则,经采购决策机构审定的其他情形”规定,格尔木港青生产实时数据接入大数据中心调试服务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号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陈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