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白龙潭路77号1号楼一层房屋及15个地下车位7年租赁权
2026-01-07
浙江/杭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白龙潭路77号1号楼一层房屋及15个地下车位7年租赁权
浙江/杭州-2026-01-07 00:00:00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白龙潭路**号*号楼一层房屋及**个地下车位*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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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我方拟出租持有的房屋,并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杭交所”)(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申请及附件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杭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杭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如选择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方式实施房屋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杭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实施办法》、《杭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指引》或《杭州市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杭交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采用网络竞价、在线报价或在线报价(数字化交易平台)时适用)
*、我方承诺,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我方承诺按照杭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标的名称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白龙潭路**号*号楼一层房屋及**个地下车位*年租赁权

标的编号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出租底价

****** 元/年

房屋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

联系人

施先生、叶小姐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号泛海国际中心*座**楼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名称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白龙潭路**号*号楼一层房屋

坐落位置

杭州市西湖区白龙潭路**号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房屋用途

医卫慈善用地/非住宅

不动产分类

其他用房

其它权力情况

使用现状

空置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其他披露事项

*、租赁标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白龙潭路**号,为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白龙潭路**号*号楼一层房屋及**个地下车位。出租标的租赁面积为***.**㎡,设有地下停车位 **个,车位以出租方现场指界为准。租赁房屋无单独房产证,为浙(****)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的部分,若本次租赁房屋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和交易服务费。

*、租赁房屋质量、位置、招租面积及水、电容量等以实际为准,租赁房屋的装修部分不以展示现状为准,交付按移交时现状进行,不保证装修、装饰物的完好。

*、租赁标的证载权利人为杭州龙坞茶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转塘街道办事处、权利人与杭州龙坞茶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移交协议书》及杭州龙坞茶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出租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出租方有权对租赁标的进行公开交易,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变更。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出租底价

******元/年

出租面积(㎡)

***.**

租赁期

*年

起租日

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免租期

*个月(免租期免租租金为首年*个月租金,装修免租期计入总租赁期限,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支付免租期租金,免租期租金在首期租金支付时予以扣除)

租金支付要求

半年一付 先付后用

租金调整方式

租赁期内,租金逐年递增*%。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的一半。

水电气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详见《租赁合同》的约定。

出租用途要求

医卫用房。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详见《租赁合同》的约定。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经依法展示后举行,标的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当详细阅读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有责任自行了解标的的状况,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踏勘,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
(*)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承租申请材料原件到杭交所完成现场确认并签署《成交通知书》、《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在《成交通知书》、《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同意杭交所在经出租方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方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全部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应自行负责取得其在该场地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所有必要的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复印件交出租方备存)及相关的配套条件(如需)等。承租方同意: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如为新注册公司等法人实体,应当在合同签署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章程和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以下同)给出租方,如在签署前尚未注册,则应先提供拟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代办注册登记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并在注册完成后*日内向出租方提交上述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如为迁移公司等法人实体,应当在签署前,向出租方提供上述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承租方应保证按统一规定的时间正常对外营业,不得在营业时间内随意停业或提早歇业。如需停业,需提前*日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如未经出租方同意停业,按照****元/天收取违约金。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场地不能正常营业或停业连续超过**天,或累计超过**天,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在撤店之前须足额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方特殊经营活动或重大经营活动应事先向出租方书面提出完整活动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进行。
(*)承租方已明确知悉并接受租赁房屋的规划用途、产权情况、性质等限制条件,承租方承诺不因此提出索赔。承租方对其租赁用途所需的相关审批、备案、办证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要求均已清楚了解,对相应风险已知悉并自愿承担。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后,因证载用途与租赁用途不一致而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予以协助,如因此需缴纳相关费用的,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共同使用、允许他人以承租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场地或者将租赁场地及基于该租赁场地的经营项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联营、入股、合伙/合作、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等。
(*)承租方如需要自行装修场地,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或备案许可(批准/同意或备案许可复印件交出租方备存)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及报批报建审核意见对装修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所有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装修装潢后续如因省市区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规划需要、相关政府行为、法律法规或政策原因被要求整改或拆除(含强制拆除),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出租方对承租方装修、装潢的书面同意不视为对承租方项目的认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仅有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或备案许可的情形下擅自施工的,承租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装修、日常经营、行为规范、消防安全等进行检查、督促及管理。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意向承租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杭交所提交一份《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原件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本项目房屋交付以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本项目成交的,承租方须交纳交易服务费,计算标准如下:(*)本次交易有二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报名且成交的,按照首年一个月租金计取;(*)本次交易只有一位意向承租方且成交的,按照首年半个月租金计取。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踏勘安排

展示时间

信息披露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邱意洁

联系电话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 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各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期间均不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签署《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的;
(*)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等交易合同签署当日,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依次冲抵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期

披露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在线报价

在线报价

自由报价期

信息披露截止次工作日上午*时至下午*时

延时报价周期

*分钟

是否专场

加价幅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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