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5-29 00:00:00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牛奶+*”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牛奶+*”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高县****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牛奶+*”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为保障我县营养餐正常供餐,采购****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教学点、加来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不含创新学校等*所民办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可做调整)一学年的营养餐项目。受益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约*.**万人,按照一学年***天,每人每天*元计算,经费预计约****万元,招标代理费**.**万元(依据琼价费管〔****〕***号文)。
三、工作范围:选聘*家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实施项目招标代理相关服务。
四、资格要求
本次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用评标方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局将从综合能力、相关业绩、资质证书等方面对报名单位择优选择。
六、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七、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之间,含*%、**%)和报价数(下浮率和报价数不一致,视为报价无效)。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八、报名资料要求
(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二)相应资质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且盖章),每页加盖公章;
(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材料提交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七)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所提的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复印清晰。
九、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上午**:*****:**;下午:*:****:**)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临高县教育局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艺术楼*楼),联系人:邓工,联系方式:*************。
附件:临高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年秋季学期至****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牛奶+*”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评分细则
临高县教育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