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第3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6-04
黑龙江/佳木斯 中标结果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第3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佳木斯-202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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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第*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物业管理服务(第*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第*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桦南县新兴路西段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桦南县前进家洁旺搬迁服务中心
地址:桦南县前进街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物业管理服务 | *(项) | ¥***,***.** | ¥***,***.** | *、院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卫生间应保特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垃圾箱及周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根据拉圾产量及时调整装箱数量,院内垃圾应产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 *、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走廊等应定期擦拭,保特清洁。 *、根据节假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关门彩灯、射灯。 *、要保障全院正常供水、供电、供暖,水、电、暖设备齐全,服务维修及时、到位。 *、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 **、应及时清理门前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陆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桦南县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