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6-06-04 00:00:00
关于华安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园绿地绿化管养(含真武山公园)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公告
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华安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园绿地绿化管养(含真武山公园)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调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安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园绿地绿化管养(含真武山公园)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华安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公园绿地绿化管养(含真武山公园)一体化服务,服务期为*年。
四、采购需求调查内容及要求:
*.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须提供相关调查材料(提供电子版***格式和****格式各*份,其中***格式应为签字并盖章后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相关产业发展情况
(*)市场供给情况
(*)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其他相关情况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五、采购需求调查须知: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为项目正式采购前的市场调研环节,仅用于优化完善采购需求,不涉及项目采购的实质性流程,亦不作为项目采购的任何承诺。潜在供应商递交的所有调查材料一经提交,均不予退回。
*.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供应商均应保证所递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不得存在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形。若因材料侵权或不实引发任何法律、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采购单位有权就调查材料及相关内容中不明确、不清晰的部分,向供应商进行询问核实,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接,确保及时、准确回复相关问询。
*.本次公告及附件(若有)中提及的采购需求相关表述,仅为方便描述项目概况,不具有限制性。供应商可在提交的材料中选用替代标准或方案,但该替代标准或方案须优于或等同于公告及附件(若有)载明的相关要求。
*.采购单位不对任何自愿递交材料的供应商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物资补偿或奖励,供应商参与本次需求调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全部、部分采用或选择任一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一经被接收,其相关方案、意见及建议的所有权即归采购单位所有,采购单位有权无偿、无限制地自由使用该等材料,无需另行征得供应商同意。
六、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前将需求调查材料以邮件形式反馈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超过公示期上报的将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安县腾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安县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号
电 话:************
联系方式:小陈
电子邮箱:*********@**.***
八、信息公告媒体: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福建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附件:
- 附件*采购需求调查材料格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