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04
四川/广元 质疑投诉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元-2026-06-04 00:00:00
剑阁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剑阁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示范性老年助网络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力潼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号*栋*层附*

被投诉人:剑阁县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清江龙湾小区*栋*****

相关供应商:四川鑫东风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贾家中小企业园

四、基本情况

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的剑阁县民政局示范性老年助网络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依法应作无效响应处理规格型号未指向唯一产品,违反采购文件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多处不实“双开冰箱”、“电视机”所使用品牌并非制造商商号或注册商标,不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核心要件。

投诉事项*:“双开冰箱”制造商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关系,依法被排除在中小企业范畴之外。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开水器带底座”不具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大破壁机”涉嫌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剑阁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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