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道2026-2027年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及运营项目比选公告
2026-06-04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金花街道2026-2027年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及运营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广州-2026-06-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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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街道*********年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及运营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 来源: 金花街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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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下称我单位)现就“*********年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及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万元。我单位拟委托*家具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金花街道*********年社区颐康服务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二)项目类别:运营服务

  (三)服务站点数量:**个,具体如下:

  *.吉祥社区颐康服务站

  *.陈家祠社区颐康服务站

  *.三甫社区颐康服务站  

  *.锦绣社区颐康服务站

  *.和安社区颐康服务站

  *.桃源社区颐康服务站

  *.隆庆社区颐康服务站

  *.小梅龙源社区颐康服务站

  *.世纪社区颐康服务站

  **.林苑社区颐康服务站

  (四)项目内容

  运营管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供养老服务向导、居家上门、日间照料、助餐配餐、文体教育等养老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与效果。

  (五)项目期限:

  *.三甫、和安、隆庆、世纪社区*个社区颐康服务站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桃源、锦绣、吉祥、小梅龙源、陈家祠、林苑社区*个社区颐康服务站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比选原则

  本次比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三、资格条件

  (一)参选机构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

  (二)参选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我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为准)。

  (三)参选机构可提供能证明自身经营及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或商务资料。

  (四)具有广州市内颐康中心、颐康服务站的建设或运营经验,以及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五)所提交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并装订成册、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比选方式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流程开展项目比选工作。

  (二)若报名机构不足*家,我单位可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将根据已报名提交资料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并综合考量资质、业绩、荣誉、服务方案、团队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家运营机构,其余机构作为备选。

  (三)中选后,如中选机构放弃或不愿承接运营服务,应在我单位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如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比选资料要求

  (一)递交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述日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逾期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花直街**号;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

  (三)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比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比选人印章或密封章。比选文件格式自拟,一份正本密封为一个包。

  (四)递交材料内容:各比选人按照要求提交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比选机构营业执照,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截图。

  *.参选机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机构提供近三年相关服务业绩情况,提供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截图。

  *.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人员团队实力证明材料。

  *.比选服务方案。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任书(加盖公章)。以上第*至*项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须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六、中选机构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一)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单位将进入比选程序,由比选工作小组按相关规定确定中选企业。

  (二)比选原则:根据参选机构所提交的资质、报价、质量、服务等材料综合评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最高的为第一候选单位,依次确定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若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中选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约时,则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

  (四)各机构参加本次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比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金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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