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6-06-04 12:07:48
标题:关于大成镇采购****年民兵物资项目邀请 供货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儋州市大成镇 成文日期:****年**月**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年**月**日 时效性:关于大成镇采购****年民兵物资项目邀请
供货单位的公告
一、采购单位
大成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大成镇采购****年民兵物资项目
(*)项目概况
根据****年民兵组织整顿点验工作要求,需采购民兵点验相关物资。
三、采购类别
序号 | 类型 | 数量 | 预算价(元) | 预算合计(元) |
* | 体能服 | *** | ** | **** |
* | 黑色迷彩作训鞋 | *** | *** | ***** |
总计 | *** | ***** | ||
四、报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备体能服或服装生产、加工、销售相关经营范围,有固定生产场地及完善生产设备,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需提供资料
*.需受委托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对所有证明、证书、证件的真实有效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三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资料至大成镇人民政府***室报名。
七、选择办法
(一)满足要求的报名投标人数量大于*家(含*家)小于*家(含*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家报名投标人,向其发出邀请函;如满足要求的报名投标人数量大于*家(含*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家报名投标人,向其发出邀请函。
(二)入围发函邀请的投标单位按照邀请函相关要求,携带密封报价函到指定地点开标。以有效投标价最低价作为拟中标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确定第二及后续拟中标候选单位。
(三)如拟中标第一候选单位放弃中标,则由后一位替补作为拟中标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如有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的,以资质高者为选定中标单位。
(四)确定的中标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儋州市大成镇人民政府
地址:儋州市大成镇人民政府***室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儋州市大成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