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黄山市歙县新能源智能充储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EPCO答疑澄清公告
2026-06-04
安徽/黄山 变更澄清
【答疑澄清】黄山市歙县新能源智能充储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EPCO答疑澄清公告
安徽/黄山-2026-06-04 00:00:00

【答疑澄清】黄山市歙县新能源智能充储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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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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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黄山市歙县
信息发布时间 ********** **:**:** 浏览次数 ********
标段信息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 ************** 黄山市歙县新能源智能充储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 公开招标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歙县新能源智能充储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主要条款中预付款支付由“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修改成“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主要条款中“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一次付款时一次性扣回”修改为“第一次付款时扣回***万元,剩余部分在第二次付款时一次性扣回”。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修改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人: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歙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址:歙县七里头城市公交公司三楼(客运站隔壁)、黄山市歙县郑村镇经一路

人:郑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富新路与育三路交口西北侧(富丰新城商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层****、****、****、****室)

项目负责人:潘建强

话:************

招标人:歙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黄山市歙县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嘉羽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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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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