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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件】关于咨询户籍迁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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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户籍地在裕安区青山乡某村,因自己离婚所以打算将户口迁移至原户籍地裕安区青山乡另一个村与母亲户籍在同一处,但自己不知如何办理。现来电希望部门告知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号) 第六十三条〔迁移登记一般情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一)〔直系亲属投靠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夫妻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及第五十九条(其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及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依据《六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规定:“农村或集体土地区域的户口迁入,必须符合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这三种情形”,您不符合以上户籍迁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