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采购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辽宁/鞍山-2025-12-15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台安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系统内项目描述日期错误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公安局
地址:梅园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台安县梅园写字楼西侧办公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娄先生
电话:************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台安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维修车辆*包
供应商名称:台安县博世汽车专业服务站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台安县台安镇台盘路北木材公司南粮油物资公司开发楼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维修车辆*包
服务类
名称:台安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采购项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和零部件销售,汽车拖车救援服务。台安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供应商严格执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应签订“汽车维修合同”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维修费用达到****元以上,须在维修前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同时执行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供应商应设立维修零配件仓库,确保仓库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而充足;所使用的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汽车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保证维修配件质量,在中标金额范围内,要满足采购方车辆实际维修保养需求,使用何种维修保养产品需征得采购方同意。 *、供应商应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急修快修、救援、***天、**小时全天候等服务。在鞍山市内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在鞍山市内免费提供**小时拖车服务以及免费接送维修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发生的故障或经维修的车辆未能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必须优先返修,返修的车辆不得再收费。 *、车辆维修合格出厂应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的车辆保证期为自出厂之日起行驶两万公里或***天内;二级维护行驶****公里或**天内;一级维护行驶****公里或**天;车辆小修保证正常行驶****公里或**天。整体返修率不得超过*%。如国家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修前、修后按照规定由专职人员进行严格的检验并进行记录;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并对维修车辆进行跟踪服务。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更换下来的旧件,送修车辆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车属单位的利益。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一年(注:在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且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两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实施服务,确保维修质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勋、李嘉欣、苗卫东(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维修车辆*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安县公安局
地 址:梅园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台安县梅园写字楼西侧办公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第三次)公安局修车.****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维修车辆*包
供应商名称:台安县博世汽车专业服务站
*.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
,
项目概况
台安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安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一年(注:在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且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续签,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实)。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总工会办公楼北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安县公安局
地址:梅园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台安县梅园写字楼西侧办公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支行
账户名称:台安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