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4-23 00:00:00
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
中标候选人公示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提质增效项目安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标段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责任人信息
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报价 金额(元) | 质量/交货期/ 服务期(工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评标情况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和编号 | 综合得分 |
* |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满足总进度控制计划要求,****年*月**日前通过民航行业验收 | 满足 | 合格 | 王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 | **.** |
* | 北京航华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满足总进度控制计划要求,****年*月**日前通过民航行业验收 | 满足 | 合格 | 杨亿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京**************** | **.** |
* | 云南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 ***,***,***.** | 满足总进度控制计划要求,****年*月**日前通过民航行业验收。 | 满足 | 合格 | 娄子弋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云**************** | **.**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宿宁、刘畅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华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 ** 号)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