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2026-01-04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皇姑区2026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1-04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服务类

名称: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皇姑区****年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全部范围。

服务要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污染问题排查及污染天气管控等;开展水环境污染源排查调研、排污口监控监管、污染源地图绘制等;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相关巡查、建设用地地块核实及矢量数据可视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审等。

服务时间:中标之日起**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每项工作都按照规定数量完成,没有出现漏项、数量不够。每项服务内容均按照约定的标准内容完成,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江南、王峰源、马俊彤、张帆(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不足****元按****元收取。具体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万元以下,服务招标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恒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斯文、张婷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二次文件上传*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皇姑区****年度第三方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控服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恒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于洪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斯文、张婷、任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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