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01-13
辽宁/营口 中标结果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营口-2026-01-13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物洁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澄湖西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包括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调料、蛋类、乳制品、豆制品等主副食品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必须是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二、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包装食材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成交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 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 五、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购单位的《食品采购计划单》为准,供应商根据该计划单所列食品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筹措供应。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单位的采购要求进行配送,否则,采购单位有处罚供应商的权利。在履约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大量减少或大量增加采购需求量,需要采购单位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数量,供应商须自行考虑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六、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七、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八、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采购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成交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九、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一)米、面、油、蛋、干调*、米:保证颜色洁白有光泽、米粒圆厚、晶莹光洁、均匀整齐、手感干燥、无异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正规厂家生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面:包装要完好无损,包装表面无任何污染物和污渍。用手触摸要干爽、无杂质、无任何结块等不良现象。符合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包装的商标、厂址、重量等齐全,在保质期内。*、食用油: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无任何污染,无任何沉定物,密封性好,无任何打开过的痕迹,正规厂家生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应标注配料表,非转基因产品。*、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干调类:(*)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酱油:颜色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挂壁现象好。质地均匀,无沉淀。(*)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食糖:食糖分白糖、红糖等。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凡是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干货、杂粮:(*)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整齐、均匀、完整,不霉烂,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霞、吴耀国(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服务类标准收取(预算金额为基数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甲**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欢欣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建委食材采购(**.**改).***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营口市物洁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二)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备份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 ***号。 (三)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甲**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欢欣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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