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2026-01-14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1-14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乐食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号****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现有教职工** 人,学生约***人,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求。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其中至少包括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营养师、厨师、健康管理师、中式面点师等。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经培训后上岗。厨师应当持有证书,并定期接受营养专业知识相关培训,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供应商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供应商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配合采购人建立“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体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 *、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供应商要按要求提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等内容。 *、中标供应商聘用的从业人员除身体健康外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适的年龄,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礼貌服务。加强厨师、面点师等重点岗位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促进食堂从业人员整体服务水平提升。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从业人员应接受晨检。有发热、呕吐、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并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复岗。 *、为创建安全校园,供应商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无关人员进入校内。供应商应向学校提供其全体员工名单及人员增减情况。供应商负责将其解聘或离职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学校,并严禁解聘和离职人员再次入校。 *、食品处理区内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或化妆。工作时,不应佩戴饰物。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食品前应进行手部消毒。 (二)现场管理 *、学校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基础设备及配套设施,供应商负责餐厅和厨房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如供应商自行增添新设备作为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则后添置的厨房设备被列为供应商固定资产。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供应商有权将所有权规供应商的可移动物品和设备迁离。 *、中标供应商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

服务时间: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供餐标准 ★*、供餐时间: 早餐:*:** 午餐:**:*****:**; 若无学校通知,供应商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供餐时间的应提前**小时通知供应商。 ★*、为教职工、学生提供合理的营养搭配每日营养餐: *、提供教职工自助早餐。 *、教职工午餐:一全荤一半荤一素菜,米饭,花样面食等主食,与学生同餐同质。 *、学生午餐: 一全荤一半荤一素菜,米饭,花样面食等主食,另提供回民餐,供学生们食用。 *、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应至少提前**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以供供应商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六)为保证学生用餐的安全性与时效性,供应商应具备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学生配餐的条件,需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配套的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职能。供应商需提供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制作场地证明材料(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场地照片等)、餐食制作人员配备清单及配送团队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等)、餐食制作设备清单及照片、配送设备清单、配送车辆及备用车辆清单(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不全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详见格式** ★(七)提供配送时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对配送过程中使用保温或加热的设施或容器,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以上(热藏),食用时限为烧熟后**。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详见格式** ★(八)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沈教办函[****]**号)要求(详见本章附件*),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控油、控盐、控糖”,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详见格式** (*)提交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等内容。保证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小时。详见格式** (九)依据《沈阳市财政局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要求采购“***平台产品遴选表(对口支援地区)”产品。(详见本章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彬、韩笑非、刘玉良、任希杰、王颖(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收取,费率按下表执行,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于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故项目代理服务费计算以每年预算金额为基数标准计算后乘以服务年限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乐食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食堂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盘存储形式)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座*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盘)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 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街第四小学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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