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招标公告
2026-01-15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1-15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服务类

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交通信号控制服务、交通信号控制服务、卡口摄像头服务、频闪灯服务、智能终端管理服务、信号灯检测器服务、信号灯杆及电警抓拍杆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和维护服务。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交通信号控制服务、交通信号控制服务、卡口摄像头服务、频闪灯服务、智能终端管理服务、信号灯检测器服务、信号灯杆及电警抓拍杆服务、系统集成服务和维护服务。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验收交付后开始维护期**个月,服务期共计**个月。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标准执行。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影、肖振雨、王影、李丹、任铁成(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缴纳渠道: 公司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新北支行;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平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座*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杰、张莹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服务招标文件*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
项目概况

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政法路增设两处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验收交付后开始维护期**个月,服务期共计**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轻工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康平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禹洲广场**座*单元*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新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新迪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杰、张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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