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104.5万股股权[挂牌披露]
2026-06-04
浙江/金华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104.5万股股权[挂牌披露]
浙江/金华-2026-06-04 00:00:00
浙江/金华-2026-06-04 00:00:00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金华市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转让事项说明 | *.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 *.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本次标的转让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受让方须在受让前自行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尽调,并对标的企业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受让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受让方承诺独立承担,转让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意向方报名竞拍前请自行向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了解竞买主体资格以及缴纳相关税费情况,并按要求备案,当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不按要求缴纳税费的,竞买人自行承担不适格的一切法律后果。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 **.意向方承诺其已符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承诺自行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转让方已履行告知义务,如因不符合上述要求而带来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交易所不承担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