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2-10 00:00:00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昊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
服务类
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
服务要求: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组卷代理及相关报告;完成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及相关报告;完成林(草)地许可组卷代理及相关报告。 (*)提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技术服务,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提供节地评价、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永久征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取得土地批复文件。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未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林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用地手续审批通过、项目成果符合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明忠、王树红、祝敏、武月、李英杰(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康平县胜利街道中心路**号
联系方式:姚丽丽************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号(***)
联系方式:袁月、韩慧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月、韩慧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公开招标文件****年*月*日终稿.***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昊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项目用地手续组卷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
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化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位于康平县张强镇西两家子村,拟申请用地面积 *.**** 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填埋、分区坝、锚固沟。项目建设对减少环境威胁,保护康平县城市风貌,完善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促进城市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总投资约为*.******亿元。
★*.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年修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模块化”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号)。
★*.采购需求概况
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组卷代理及相关报告;完成土地征收组卷报批及相关报告;完成林(草)地许可组卷代理及相关报告。
★*.具体工作内容
(*)提供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技术服务,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提供节地评价、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永久征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取得土地批复文件。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未压覆矿产资源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林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取得林地审核同意书。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通过各级主管部门审核。
★*.成果要求
(*)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现行的辽宁省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技术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充分、可靠;
(*)报卷文本应充分全面,成果可靠,满足上报的需要;
(*)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省主管部门审查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