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02-10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6-02-10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仲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县密云县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其他鉴证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中的全部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方面:*、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检验,使用符合规定的检测设备,检测数据真实可靠;鉴定报告需详细载明检测过程、数据结果、分析意见及结论,明确车辆技术状况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 *、痕迹提取须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确保痕迹不被破坏、污染;比对分析需结合现场勘查资料、车辆状况等,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得出准确结论;鉴定报告需附痕迹照片、比对图谱等佐证材料,逻辑清晰、依据充分。 *、成因分析须全面、客观,严格依据事实和证据,运用交通工程、力学等专业知识,排除主观臆断;分析结论需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能够为交通事故处理提供明确依据。 *、服务响应及交付要求 (*)鉴定周期:一般司法鉴定项目须在受理委托后*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初稿,*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鉴定报告;复杂、疑难项目须在*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须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个工作日。 (*)报告交付:出具正式鉴定报告,报告须加盖供应商司法鉴定专用章及鉴定人签名章,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附件齐全,具有法律效力。 *、人员及设备要求 (*)供应商需要专业的鉴定团队,熟悉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鉴定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各类鉴定业务。 (*)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本项目鉴定需求的专业设备,所有设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不影响鉴定服务开展。 *、合规及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廉洁自律,不得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串通,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报告,严禁泄露鉴定过程中获取的案件信息、当事人隐私等敏感内容。 (*)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 (*)鉴定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数据及鉴定报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对外披露。 七、质量要求:合格。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鉴定活动合法合规。 八、后续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及司法机关对鉴定报告的审查工作,指派鉴定人出庭作证,如实回答相关询问,提供补充说明及佐证材料。 (*)对鉴定报告存在的疑问,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需要重新复核鉴定的,须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建立鉴定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年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响应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的全部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波、张晗(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收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兴城市兴海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柯瑞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姗姗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仲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

,
项目概况

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具体规则请拨打网站联系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柯瑞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号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开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柯瑞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姗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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