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2-10
辽宁/本溪 招标采购
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本溪-2026-02-1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由于本项目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终止招标,后续采购请关注公告。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广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睿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旁江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货物类

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地面测量雷达)

品牌:光博量子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强、孔繁旭、田景鑫、徐世亮(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广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睿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第*版修 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自盖章沈阳普瑞投标文件.***

*.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移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日内完成全部产品供货及固定式安装、调试、试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分钟以内。 (*)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电脑、**锁、或远程解锁。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份,采用*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本溪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广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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