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2-10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沈阳-2026-02-10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康佳怡健康养老饭堂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按此项目磋商文件(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此项目磋商文件(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卜微、吕宏娇(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原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号明城国际*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浩、杜明睿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康佳怡健康养老饭堂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及残疾人专职干事工作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座)*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响应文件电子版报送、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 (*)备份响应文件电子版报送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解密时限:自代理公司或甲方通知解密开始时间起**分钟以内。 (*)报价提交的时限:开标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电脑、**锁 *、备份响应文件电子版* 份,采用*盘形式存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并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了解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相关操作流程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的相关操作流程。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 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号明城国际*座*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浩、杜明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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