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更正公告
2026-02-24
辽宁/盘锦 变更澄清
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盘锦-2026-02-24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的七、付款、结算及相关报价方式的第(*)条中的”盘锦市公安局“变更为”盘山县公安局“,特此更正。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公安居
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娜
电话: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车辆维修

服务类

名称: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三、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明细:包括整车修理、二级维护、维修保养和救援、补胎、搭电、安全检查、充电等服务。 *、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所有车辆的维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 *、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 *、补胎、搭火、全年检测、充电等服务。

服务要求:四、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中标人的服务及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应按照车辆类型提供详细情况和最佳维修方案,车辆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原厂零配件,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可靠。按配件质量担保规定进行,以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严格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通用零配件必须选用国家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车辆维修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车辆的大中修标准和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执行。 *、确保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以待甲方随时抽查。 *、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电器维修应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年、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提高维修和保养质量,规范和完善维修保养档案,加强跟踪绩效管理。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备案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 **、车辆返修率每月要控制在*%以内。如超*%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完毕,对于多次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的供应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维修时限要求: (*)二级维护、中修:接到维修、维护通知*小时内做出响应,原则上*日内完成; (*)一级维护、小修:接到维修、维护通知*小时内做出响应,原则上*日内完成; (*)喷漆、补漆:接到维修通知*小时内做出响应,原则上*日内完成; (*)其他维修:接到维修通知*小时内做出响应,制定维修方案。 **、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底盘配件(离合器、变速器、主减速器、半轴、万向节、传动轴、车架、平衡杆、车桥、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杨卉、冯少华(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车辆维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公安居

地 址: 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娜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车辆维修

供应商名称:辽宁路路通实业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定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详细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车辆维修资格(要求具备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包含二类或供应商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公安局
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美娜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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