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宣传活动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沈阳-2026-03-04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及条件变更,以最终版本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份(光盘或*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分钟。
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号文件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崇山东路**号甲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甲*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秋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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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供应商名称:方圆(沈阳)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号**层***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服务类
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围绕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重大宣传活动开展,核心包含六大类:
★*.协助完成日常重要活动影像拍摄等工作。
★*.负责楼宇电视等公共区域传播平台发布内容制作,每周至少*期
★*.负责重要节日、纪念日、重大活动的平面海报制作。
★*.协助完成省检察院宣传视频片的制作约。
★*.协助完成重大工作新闻稿件的采编并在主流媒体发表。
★*.协助完成省检察院其他重要宣传活动。
服务要求:*.需全面响应采购文件 * 项实质性服务需求,无任何负偏离,按要求完成全部宣传服务相关工作。
*.楼宇电视等公共区域传播平台内容,每周至少完成 * 期制作,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成品。
*.影像拍摄、视频制作、海报设计、稿件采编等工作,需贴合检察工作主题,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检察正能量,符合采购人宣传定位。
*.重大工作新闻稿件采编后,需推动在主流媒体成功发表,完成宣传落地;各类宣传物料需按采购人要求修改完善,直至验收通过。
*.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响应服务需求,及时配合完成日常及突发重要宣传活动的相关工作,保障服务时效性。
*.服务过程中需保证成果质量,素材无剽窃抄袭,视频、海报等成品符合行业通用制作规范及采购人提出的具体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影像拍摄画面清晰、内容完整,符合宣传素材使用要求;
*. 传播平台内容、平面海报、宣传视频片需主题鲜明,贴合检察职能,弘扬法治与检察精神,传播正能量;
*. 新闻稿件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主流媒体刊发标准并成功发表;
*. 所有宣传成果需满足采购人审核要求,若存在问题需按要求及时整改;
*. 整体服务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约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 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新珠、郭靓靓、马大鹏(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协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崇山东路**号甲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甲*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秋萍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供应商名称:方圆(沈阳)传媒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重大宣传活动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重大宣传活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协助完成日常重要活动影像拍摄等工作。
*.负责楼宇电视等公共区域传播平台发布内容制作,每周至少*期
*.负责重要节日、纪念日、重大活动的平面海报制作。
*.协助完成省检察院宣传视频片的制作约。
*.协助完成重大工作新闻稿件的采编并在主流媒体发表。
*.协助完成省检察院其他重要宣传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甲**号(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份(光盘或*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分钟。
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崇山东路**号甲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甲*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辽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秋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