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2026-03-12 00:00:00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号二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二期项目补充设计(城乡供水信息化)
服务要求:我方具备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设计专业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费用: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飞、温晓辉、刘玉兰(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年*月**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元**.*%=*****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东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水利局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补充设计(信息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对***处供水站的新建电力监测、潜水泵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视频监控等感知监测进行设计,包括实体环境、计算存储、通讯网络、网络安全体系等方案设计。对新建业务应用平台进行设计,包括数据监管、供水管理、风险管控等功能设计。形成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期工程信息化设计报告。
*、建设地点:兴城市。
*、招标范围:兴城市南部沿海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二期项目补充设计(城乡供水信息化)。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