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第四次)结果公告
2026-04-13
辽宁/沈阳 中标结果
2026年辽宁省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第四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4-1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年辽宁省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终止。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号北市商务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宛林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年辽宁省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供应商名称:安徽赛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湖光西路与孔雀台路交口联东*谷合肥高新国际企业港****#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货物类

名称:***包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其他诊断用生物制品)

品牌:赛乐源

规格型号:质控菌株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爽、张久成(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方式为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按成交金额≥**万元的收取 **** 元;**万元≤成交金额<40万元的收取 1000 3000 5000元;10万元≤成交金额<20 万元的收取 元;成交金额<10万元的收取 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元)< font>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号

联系方式: 许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号北市商务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宛林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三次发售)****年辽宁省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临床实验室微生物质评物

供应商名称:安徽赛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本国.***

,
项目概况

****年辽宁省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辽宁省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质评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货物生产达到交付标准,具体发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应在接收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日内完成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年*月*日至今至少*个类似项目(质评物)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日期为准。(本项目所要求业绩为全国范围内有效业绩,不限定特定行政区域、不限定特定行业、不限定特定采购人,符合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规定);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企业状态为存续,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 ***号。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号北市商务大厦***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宛林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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