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器具智慧化升级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4-15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智慧化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等设备
供应商名称:河北新泽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泉东街道办事处豫竹苑香港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等设备
货物类
名称:液压千斤顶检定装置(*********力学性能测试仪器)
品牌:上海标卓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货物类
名称:回弹仪检定装置(组)(*********力学性能测试仪器)
品牌:上海标卓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货物类
名称:**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力学性能测试仪器)
品牌:艾克瑞特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兴辉、石作德、刘慧玫、张明(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等设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万元以下按*.*%收取代理服务费,***万元****万元按*.*%收取取代理服务费,***万元*****万元按*.*%收取代理服务费,****万元*****万元按*.*%收取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低于****元按照****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包第二次:智慧化升级招标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等设备
供应商名称:河北新泽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候选人排序.****
,
项目概况
计量标准器具智慧化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智慧化升级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等设备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采购需求:**组砝码协作检测装置*台/套,回弹仪检定装置(组)*台/套,液压千斤顶检定装置*台/套。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备份文件的现场递交地址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座)投标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等其他信息进行单独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