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2026-04-22
辽宁/本溪 中标结果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本溪-2026-04-2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合同期限为*年+*年+*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综合各项服务情况得分在**分以上为合格(含**分),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得分在**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出。若达到采购人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变更为: ****年**月**日 **点**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月**日 **点**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 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 交电子文档 * 盘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 ** 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 ** 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 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 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 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桓仁镇天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桓仁亿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在浩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桓仁冰酒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莲沼街**组**幢*单元*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用主副食品采购,内容包括肉禽蛋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水果饮料、奶制品、干货调料、谷物及杂粮等货物和相应货物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须提供自有或租用的相关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及仓储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 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 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年+*年+*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综合各项服务情况得分在**分以上为合格(含**分),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得分在**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出。若达到采购人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及卫生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秀云、李涛、孔祥敏、刘云、田景鑫(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桓仁镇天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桓仁亿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在浩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安局食堂食材(服务类公开招标).***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桓仁冰酒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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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包含本次采购的所有品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 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 交电子文档 * 盘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 ** 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 ** 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 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 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 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 桓仁镇天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桓仁亿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仁支行
账户名称:桓仁亿鑫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在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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