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4-23
辽宁/盘锦 中标结果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盘锦-2026-04-2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在招标文件里第三章采购需求:注:采购需求里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 更改为:注:无需提供采购需求里要求的相关证件,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二、在招标文件里第五章评标办法:价格更改为:投标报价得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注:评分计算保留*位小数,第*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地址: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鲜汇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付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品牌:盘锦鲜汇农业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翠娟、唐永平(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发改价格[****]***号文件,收费基数是中标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鲜汇农业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
项目概况

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最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以往食材供应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地址:盘山县高升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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