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食堂所需食材采购(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沈阳-2026-04-24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响应表和第三章服务需求中,序号调整,详见招标文件。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认证)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关于“辽宁省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新民市民族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话:***********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年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大民屯中心敬老院、新民市前当堡中心敬老院、新民市法哈牛中心敬老院采购食堂所需食材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宸拓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东环南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大民屯中心敬老院、新民市前当堡中心敬老院、新民市法哈牛中心敬老院采购食堂所需食材
服务类
名称:****年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食堂所需食材采购(*********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颖、杨波、王治、李敏、王海(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大民屯中心敬老院、新民市前当堡中心敬老院、新民市法哈牛中心敬老院采购食堂所需食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民市民族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年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食堂所需食材采购****包.***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大民屯中心敬老院、新民市前当堡中心敬老院、新民市法哈牛中心敬老院采购食堂所需食材
供应商名称:新民市宸拓商贸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
项目概况
****年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食堂所需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分支机构食堂所需食材采购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新民市大民屯中心敬老院、新民市前当堡中心敬老院、新民市法哈牛中心敬老院采购食堂所需生鲜、粮油调料、副食饮品等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号),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认证)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按照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关于“辽宁省政府采购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新民市民族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