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8
辽宁/葫芦岛 招标采购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葫芦岛-2026-04-28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玖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市南岗区汉广街**号*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服务范围:对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纸质档案、目录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封皮进行打印,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处理过程包括档案的扫描、图片处理、条目著录、数据挂接、拆解装订、案卷整理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流程要求、整理要求、扫描要求、录入要求、数据挂接、数据抽验、验收指标、数据备份及挂接、后期处理能力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委托专家)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振宇、蒋越(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玖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

,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执行电子卷宗集约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现场电子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米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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