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GEDSA、1.5T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4-28
辽宁/锦州 中标结果
锦州市中心医院GEDSA、1.5T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锦州-2026-04-28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核磁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上药(辽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善邻路** 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核磁维保服务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范围:美国**数字化血管照影系统(***)************* 台(除第三方产品外,包含球管、探测器、高压发生器)、*.**西门子核磁*******台(除磁体及第三方产品外,包含线圈,工作站,水冷系统,冷却系统(液氮,冷头)售后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新宇、孟军(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核磁维保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发改价格【****】***号文及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成交)价格: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每年;小写¥******(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锦州市中心医院*****、*.**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核磁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上药(辽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核磁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该项目可续签两年,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元每年 最高限价:***,***.**元每年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号文件相关通知。 *、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请随时关注网站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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