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4-29
辽宁/本溪 招标采购
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本溪-2026-04-29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栋***层*门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台车

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保额以每台实际保额为准,参保车辆以实际参保数量为准。保险服务有效期为壹年,从签署《机动车辆保险协议》之日起计算。具体如下: (一)车辆保险 *.交强险(含车船税)(法定保额); *.机动车商业险(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万元); (*)司机乘客座位保险、摩托车座位保险(每座*万元); (*) 车损; (*)医保外用药。 (二)新车车险 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理赔服务需求 (一)理赔及时,服务组织机制完善,服务承诺切实可行。具备**分钟市内出险车辆快速勘察现场的能力;早晚高峰**分钟出险勘察现场的能力; (二)预设服务措施如下: *.车辆保险采用到期续保方式,供应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日前通知采购人,并派专人协助采购人办理有关手续; *.供应商必须及时、准确提供续保车辆信息,对保费预算必须计算准确无误,在保险到期日前**个工作日内出单; *.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保险合同,如合同到期投保期限未到期,则采购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供应商不应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加以拒绝; *.供应商需要建立公安局的车辆统一保险项目理赔服务绿色通道,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的理赔服务承诺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理赔服务; *.设立**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随时接听采购单位驾驶员的出险报案,并迅速处理; *.接到报案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应立即指派专人到达事故现场,正常应在**分钟内到达; *.保险车辆信息变更需办理保单批改手续时,应在接到单位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单批改手续并送达采购人; *.如采购人需要,应及时提供车辆审验所需保险的相关资料; *、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根据此规定,在供应商履约服务完成时,经过验收合格,满足我方采购需求、达到采购标准、在我方资金预算保障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续约壹年,期满之后可以再续约壹年,签订总计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根据此规定,在供应商履约服务完成时,经过验收合格,满足我方采购需求、达到采购标准、在我方资金预算保障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续约壹年,期满之后可以再续约壹年,签订总计不超过三年的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威、杨学斌(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安局

地 址:平山区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

,
项目概况

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车辆机动车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
地址:平山区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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