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结果公告
2026-05-06
辽宁/阜新 中标结果
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结果公告
辽宁/阜新-2026-05-06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修改招标文件,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更正为****年**月**日九点,开标室由第六开标室更正为第九开标室。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电子开标设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东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阜新乾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路****门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中标餐饮企业要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能够保证一日四餐正常开展。 *、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食宿由采购人提供。 *★、中标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服务要求:*、职员工食堂年预算为***万元年。 本项目以人民币方式进行报价(包含工资、相关社会统筹保险、税金、福利、餐饮、保险、服装款、食堂食材采购、工具物料、消毒灭菌、垃圾收集清运、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以刷卡次数计算)。 支付条件:每一季度末,中标餐饮企业提供的服务满足服务标准,采购人检查合格应与中标餐饮企业及时结算。 支付要件:中标餐饮企业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 *★、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燃气等费用由投标餐饮企业承担并自行缴纳。 *★、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保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采购人负担,采购人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采购人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中标餐饮企业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时间为一年,在本年度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连续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总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每日召开例会,检查员工的个人卫生、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标准。 (*)厨师长安排、检查各部门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填写采购单,食品到货的验货工作,保证出品质量。 (*)厨房卫生要清洁干净,每天进行打扫,定期检查厨房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等是否关闭,并做好记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玉卓、关欣、罗崇辉、孙艳芳(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固定收费******.**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东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招标)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更正后.****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阜新乾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时间为一年,在本年度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连续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总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中应包含但不限于热食类食品制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电子开标设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东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城区分理处
账户名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