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06
辽宁/营口 招标采购
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营口-2026-05-06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物业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郡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东路****号*门***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物业项目采购

服务类

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服务面积:本项目服务建筑面积为*****㎡,地上**层,地下*层。本项目服务管理*个会议室 、*个互联网室,*个内网室、部分办公室、活动区域、院内室外停车场及地下停车车,招标方临时交办的办公用房清扫等其他工作。 *.服务事项:本项目物业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包括保洁服务,食堂餐饮服务,楼内外绿化养护服务、楼内窗户及窗纱清洗(每年至少*次)、办公楼给排水、供电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不含维修保养)等工作(不含消防系统养护及维保)以及招标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服务要求: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保密制度,与招标方签订保密协议。行业人员的选聘要求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保密教育,所有入职人员需要签订保密承诺书,在日常具体工作也应有相应的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与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对消防、救护、通信故障等隐患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和暂住手续,员工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及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全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支付和缴纳。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关键部位保洁人员、餐厅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传染性疾病排查。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违反相关安全规定造成一般性后果,物业服务企业无条件按价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赔偿损失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招标方主管部门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不达标将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屡教不改将终止合作。 *.招标方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不满足岗位条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工作纪律且屡教不改的员工予以更换,更换期不超过*个工作日,期间不得影响正常的物业服务工作。 *.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按合同规定组织人员到岗服务。上岗前需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岗位的证明材料。若中标方提供材料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将任何外单位人员带入办公场所。 **.中标方每月需将整理好的食堂入库、库存、物品消耗、人员考勤表,员工档案(含人员增加变化情况表)、及楼内水电维修、巡视巡检台账整理存档(需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上交给招标方。 **.中标方需积极配合招标方临时交办的会务、接待等临时性工作。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第一年合同期满,招标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招标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招标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招标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与原物业的交接。

服务标准: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元翠、苏新、仲健、杨学斌(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物业项目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汇英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物业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郡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
项目概况

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口市纪委监委机关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第一年合同期满,招标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招标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第二年合同期满,招标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招标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与原物业的交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供应商自行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营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汇英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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