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13
辽宁/沈阳 招标采购
2026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2026-05-1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服务保障项第五条: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值调整为 * 分; *.?服务保障项第六条修改为:非特殊原因情况下承诺关键性岗位(保安队负责人(经理)、安检员、监控员)半年内变动≤*人,得*分;承诺变动≤*人,得*分;未承诺或变动>*人,不得分。”并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服务保障项第七条:将“投标人****年至今未发生过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群体性劳动仲裁败诉”分值调整为*分; *.?人员资质项第一条修改为:“保安队负责人(经理)在保安管理服务中任保安队负责人(经理)年限≥*年,得*分;*>任保安队负责人(经理)年限≥*年,得*分;*>任保安队负责人(经理)年限≥*年,得*分。(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任职文件、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行业佐证材料,任选其一) *.?人员资质项:删除第二条条款内容; *.?人员资质项第三条:将“拟派人员中每有一人为退伍军人得*分,最多得*分”分值调整为*分; *.?第三章服务需求监控岗位配置及要求修改为:“监控室岗*人,要求:女性,身高*.**米以上,**周岁以下,品行端正,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五官端正、口齿伶俐、身体健康,具有中级(四级)或以上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解密时间和地点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 **** 年 *月 *日 *:**至 *:** 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 ****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 更正为: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 **** 年 *月 **日 *:**至 *:** 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 ****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翀
电话:************
,
项目概况

****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年,合同按年签订,一年期合同履行完毕后,经验收考核符合采购人要求,可续签下年度的服务合同。若验收考核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重新招标。本次采购预算***万元为第一年预算,第二、三年预算以财政部门当年审批数额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座*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号**世纪大厦*座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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