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抚顺-2026-05-18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昊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
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法稳妥处置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屋(非住宅类)问题,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对县辖区内纳入整治范围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地块行勘界测绘调查,规范制作勘测定界图件及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与文件规定时限完成并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程序等: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以及签订的合同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书珩、吴卓伦、李红军(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城二路抚顺县中医院东北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江路***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磋商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昊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
,
项目概况
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顺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存量问题整治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现场递交备份文件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通过邮箱发送加密的备份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新城二路抚顺县中医院东北侧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江路***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