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结果公告
2026-05-27
辽宁/丹东 中标结果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丹东-2026-05-27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包(指令性计划内)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

供应商名称: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市甘井子区金新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包(指令性计划内)

服务类

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服务范围:按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并在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检验结果录入。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标准:合格、达到业主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需求。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

服务类

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服务范围:***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县本级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表中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年版)》等有关规定,开展本次抽检任务。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购买样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服务态度良好,主动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品抽检工作。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同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制定包括抽样计划、检验操作程序、数据报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的具体工作方案。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抽检计划的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等工作环节,按时完成所分配的抽检任务,采购人抽检计划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所有采集的样品,应尽快送到实验室检验。具备满足速冻及冷冻(藏)类储运条件的设备,能够随时为抽样检验工作提供车辆及人员。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成交供应商抽检须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省局、市局对采购人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抽检数据退修率不得大于*.*%。 (*)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对于承检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在履约期限内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及不定期的飞行检查。 (**)抽检区域: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食品销售场所。 (**)抽检时间和频率:在履约期限内均衡完成监督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样量。对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及时开展专项抽检。 (**)成交供应商须按时上传电子数据以满足信息发布要求,同时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出具规范的书面检验报告,报告格式及份数须满足监管执法及存档需求。 (**)临时抽检数据单项统计需要随时回复上报。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并在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检验结果录入。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光远、孙宝(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包(指令性计划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东港市新兴区华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

供应商名称: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盖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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