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2026-06-03
辽宁/鞍山 中标结果
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鞍山-2026-06-03 00:00:00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鞍山市金利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铁东区鞍山市铁东区湖南大石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食材采购项目(*********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类、水产类、肉类、蛋类、豆制品、干调、熟食、罐头类、蔬菜、水果、菌类、奶制品、饮品、厨低值易耗品类、其他类等,食材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采购数量以每日采购需求单数量为准。

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一经发现供应商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有权当场拒收,情节严重的,取消供货资格、单方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影响食用安全与营养卫生的食品。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临期篡改日期、标签虚假涂改的食品。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及本项目约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影响的其他情形。中标供应商配送供货时,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其他合法有效证票资料);预包装食品标签须全程符合******现行标准,标签信息不全、模糊涂改、不符合国标的一律拒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双方续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供应商供应的各类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主、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识或证书。 *、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及污染物、农药残留限量的现行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等规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要求。 *、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要求和质量标准。 *、中标供应商在每次送货时,要将畜禽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类品质合格证明,菜类的购物凭证、该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农药残留)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在每次配送食品及食品原料(如米面油、调味品、乳制品等)要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或卫生健康部门鉴定),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其他要求 *.*.对食品原料检验、检疫的方法、费用负担及违约处理 采购人有权对有异议的食品原料提出检验、检疫要求,检验、检疫产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以具备食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如被检验、检疫的食品原料有未达标项,采购人可在七日内提出异议;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的为采购人退换该批货物。 *.*.供货价格随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所供商品价格偏离较大(指上浮超过*%),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当市场价格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采购人要求供货时,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装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统一着装,干净卫生,语言文明等。详见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隋成波、唐宁宁、罗文涵、朱瑞、徐兰(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街道韩家峪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北**号*****号室(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冰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食材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在财政预算保证且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服务认可、满意的前提下,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两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双方续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本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街道韩家峪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北**号*****号室(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冰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